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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法焦點掃描三版(律師、司法特考、高普考-焦點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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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家事事件法於101年6月1日上路啦!除了涵括原分別規定於民事訴訟法中之人事訴訟程序,及非訟事件法中之婚姻、親子、收養事件類型外,尚牽涉到民法及相關特別法(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等)之解釋及適用,立法上並導入深厚的法理基礎,使條文規範方式有異於傳統程序法之規定。如此重要的修法,不僅使實務運作產生全新的變革,也已具體反映於近兩年的國家考試中。為此,作者秉持著一貫一本書主義的目標,將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充分瞭解法規、實際操作程序並解答各類題型。不管是準備國家考試,或是需要實際運用本法的實務工作者,本書都一定能您提供確實之幫助!內含家事事件法選擇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喬律師


      台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目錄

    Chapter1 家事事件法基礎理論
    壹、總論

    一、立法特性 1-5
    ㈠以單一法典統合處理家事紛爭 1-5
    ㈡依事件類型分別適用程序法理 1-5
    二、事件類型 1-6
    ㈠家事訴訟事件 1-7
    1.甲類事件 1-7
    2.乙類事件 1-10
    3.丙類事件 1-13
    4.其他家事訴訟事件 1-16
    ㈡家事非訟事件 1-17
    1.丁類事件 1-18
    2.戊類事件 1-23
    3.其他家事非訟事件 1-33
    專題研究-法定家事事件類型及具體程序規定之配合 1-34
    三、程序進行原則 1-43
    ㈠調解前置主義 1-43
    1.類型 1-44
    2.實施 1-44
    3.終結 1-45
    ㈡程序法理之適用 1-47
    1.處分權主義/職權主義 1-47
    2.辯論主義(協同主義)/職權探知主義 1-49
    3.不公開審理原則 1-54
    4.緩和之適時提出主義 1-55
    5.其他程序法理 1-56
    專題研究-各類家事事件類型及其他程序法理適用之對應 1-56
    ㈢統合處理原則 1-71
    1.態樣 1-71
    2.合併程序之進行 1-74

    貳、各論
    一、程序要件 1-83
    ㈠審判權 1-83
    1.家事事件之法院配置 1-83
    2.家事事件認定之爭議處理 1-83
    ㈡管轄權 1-84
    1.原則 1-84
    2.管轄移送之特別規定 1-84
    ㈢當事人適格 1-85
    1.家事訴訟事件 1-85
    2.家事非訟事件 1-87
    ㈣程序能力 1-101
    1.原則 1-101
    2.程序監理人之設置 1-101
    二、程序進行 1-104
    ㈠審級制度 1-104
    1.家事訴訟程序 1-104
    2.家事非訟程序 1-105
    3.家事事件統合處理之程序 1-105
    ㈡共通程序規定 1-108
    1.本人到場主義 1-108
    2.遠距訊問之許可 1-108
    3.社工人員之陪同 1-109
    4.家事事件之調查 1-109
    5.聽審請求權之保障 1-109
    ㈢個別程序規定 1-110
    1.家事訴訟程序 1-110
    2.家事非訟事件 1-110
    三、確定裁判效力 1-113
    ㈠家事訴訟程序之判決 1-113
    1.判決效力之對世效 1-113
    2.確定判決之失權效(判決效力客觀範圍之擴張) 1-119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既判力與確定判決之失權效 1-123
    ㈡家事非訟程序之裁定 1-128
    1.家事非訟裁定之程序 1-128
    2.家事非訟裁定之效力 1-129

    Chapter2 家事事件之類型重構及題型分析
    壹、總論

    一、判斷事件類型 2-5
    ㈠區分甲、乙、丙、丁、戊五類事件 2-6
    ㈡得以處分之事項/不得處分之事項 2-7
    ㈢以紛爭類型事件態樣為區分 2-8
    二、依事件分類決定其外部程序及內在法理適用 2-9
    1.【102律五(節錄)】 2-9
    2.【102政大四(節錄)】 2-11
    3.【102家調三】 2-12
    三、注意本法之特別規定 2-13
    1.【102家調官一】 2-14
    2.【102家調官四】 2-15

    貳、事件類型重構及題型分析
    一、甲類事件 2-19
    ㈠確認婚姻無效事件(甲1) 2-19
    A.【98司四】 2-20
    B.【85司1st四】 2-21
    ㈡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不存在事件(甲1) 2-23
    A.【102家調官二】 2-24
    ㈢確認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事件(甲2) 2-26
    ㈣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不存在事件(甲3) 2-28
    A.【97律四(節錄)】 2-30
    B.【98政大(民法組)三(節錄)】 2-30
    C.【101中正】 2-31
    ㈤確認收養關係存在不存在事件(甲4) 2-32
    A.【98律四】 2-34
    二、乙類事件 2-35
    ㈠撤銷婚姻事件(乙1) 2-35
    A.【改編自97成大三】 2-37
    ㈡離婚事件(乙2) 2-38
    A.【96成大三】 2-40
    B.【99中正一(節錄)】 2-41
    C.【99成大三】 2-42
    D.【94律四】 2-43
    E.【100北大三】 2-45
    ㈢否認子女事件(乙3) 2-46
    A.【91司四】 2-47
    ㈣認領子女事件(乙3) 2-49
    A.【101政大(民法組)四】 2-50
    B.【95律四】 2-51
    C.【89司2nd四】 2-52
    ㈤撤銷收養事件(乙4) 2-53
    ㈥撤銷終止收養事件(乙4) 2-55
    三、丙類事件 2-57
    ㈠婚約解消之損害賠償請求事件(丙1) 2-57
    ㈡婚姻解消之損害賠償請求事件(丙2) 2-58
    ㈢夫妻財產關係請求事件(丙3) 2-59
    ㈣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丙4) 2-60
    ㈤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2-61
    ㈥遺產分割事件(丙6) 2-62
    ㈦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丙6) 2-63
    四、丁類事件 2-65
    ㈠宣告死亡事件(丁1)、撤銷、變更死亡宣告事件(丁2) 2-65
    ㈡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丁3) 2-67
    ㈢監護宣告事件(丁4)、撤銷監護宣告事件(丁5) 2-68
    A.【93律四】 2-71
    ㈣輔助宣告事件(丁4)、撤銷輔助宣告事件(丁5) 2-73
    ㈤定監護人事件(丁6) 2-77
    ㈥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丁6) 2-80
    ㈦認可收養、終止收養、許可終止收養事件(丁7) 2-81
    ㈧親屬會議事件(丁8) 2-85
    ㈨拋棄繼承、無人繼承或其他繼承事件(丁9) 2-88
    ㈩指定遺囑執行人事件(丁10) 2-91
    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事件(丁11) 2-92
    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事件(丁12) 2-94
    民事保護令事件(丁13) 2-95
    五、戊類事件 2-97
    ㈠因婚姻無效、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戊1) 2-97
    ㈡夫妻同居事件(戊2) 2-99
    ㈢指定夫妻住所事件(戊3) 2-101
    ㈣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戊4) 2-101
    ㈤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戊5) 2-102
    ㈥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戊6) 2-104
    ㈦變更子女姓氏事件(戊7) 2-105
    ㈧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事件(戊8) 2-106
    A.【96司四】 2-109
    B.【95司四】 2-111
    C.【94司四(節錄)】 2-112
    D.【91台大二】 2-113
    E.【89司1st四】 2-114
    ㈨交付子女事件(戊9) 2-117
    ㈩宣告停止親權或監護權及撤銷其宣告事件(戊10) 2-119
    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及監護人報酬事件(戊11) 2-121
    扶養事件(戊12) 2-122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戊13) 2-126
    A.【99司四】 2-128

    Chapter3 家事事件測驗題型應用
    Chapter4 附錄-家事事件法規及星等重點說明
    壹 家事事件法條文對照 4-5
    貳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4-153
    參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4-161
     

    家事事件法三版序暨本書使用說明

      家事事件法自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後,迄今已近2年的時間,除了已經累積了相當數量的文獻及研究外,本科取代傳統民事訴訟法的人事訴訟程序,也已經正式出現在律師、司法官民事法類的考題中,並且尚有以本科獨立出題的家事調查官考試。

      既然確定了本科在國家考試中的地位,本書便決定擺脫前兩個版次且戰且走的觀望態度,大刀闊斧的修改本書的內容,除加深及強化基礎理論的論述,並且延續前兩版中就本法事件類型的重構圖表,再以考試的觀點增添考點說明及考題分析。換言之,本版次比起前一版次內容上更深更廣,但也更加趨近於準備考試的方向。基於上開目的,本書將本法的說明分成四個部分:

      壹、家事事件法基礎理論

      本章中我們會先將家事法所規定的程序制度作基礎的學理說明,並且輔以民事訴訟法及非訟事件法舊有規定為新舊法的比較,就考試的重點區域也會特別提醒及標註。一般而言,家事事件法在考試中的重點有四:家事事件之分類、各類家事事件之法理適用、統合處理原則、確定判決之效力。除了上開四個重點外,另外還有一些條文的特別規定,我們都會在這一章中作詳盡的解說。

      貳、家事事件之類型重構及題型分析

      本章中,我們特別針對家事法就家事事件所採取的三種分類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種,即家事法第3條所定甲、乙、丙、丁、戊五類事件及所列舉之事件類型,作個別的說明,並針對各個具體事件所涉及之規定及考點作統合的整理,以供考生及實務工作者可以從題目或個案中所遭遇之事件類型,對照並確定其考點及其所應適用之程序法理與法條規定。此外,本章中我們也就事件類型臚列以往曾考出的題目或理論上可能出現的考點,並為具體的分析說明。

      參、家事事件測驗題型應用

      本章中,我們設計了數十題家事法之測驗題型,除了因應律師、司法官考試一試中可能的出題傾向外,也藉由選擇題各種選項的設計,再次強調並導引各位注意家事法中重要的規定及原則,並敘明各該法條的適用方式。當各位一路念到本章,相信就家事法已有充分的認識,就請各位務必實際測驗看看,藉此確認就家事法所掌握的程度及對條文的熟悉度是否足夠。

      肆、附錄   家事事件法規及星等重點說明

      本章主要蒐錄「家事事件法」、「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家事事件審理細則」三個與本法密切相關的法條規定及立法理由,以供各位閱讀本書時得及時參閱。並且為了避免各位誤會作者藉此充篇幅以騙取稿費,我們在新的版次中增加就法條、立法理由的重點標示、星等及扼要解說,等於是筆者帶著各位把法條都看過一次,說明各該條文在考試上的重要程度,並且簡單的再度強調各條文的重點為何。本章可以供作各位考前最後的總複習參考,臨上考場的前一天或前十分鐘,約略瀏覽一下本法規定的重點,相信對考試會有安定神經的功能。

      本書的大幅修訂及新版出刊,一樣是為貫徹筆者一直以來對考試所遵循的一本書主義,希望我們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不論什麼科目都只要念熟一本書即以足夠,但筆者又不希望只提供考試上最低程度的資訊,將同學們填鴨成為考試機器,所以在素材的挑選中,一直努力在「充實各位實力」及「減少準備時間」兩端中找尋平衡點。若本書在實力培養、考試準備甚或各位將來實際執業上,都能夠提供各位一點點小小的幫助,都將是筆者最大的榮幸。

      本書的再版也有賴讀享出版的編輯大人全力協助、曉以大義及強暴脅迫,使筆者在忙碌的工作及雜務中能有個小小的成果,並與各位使用本書的朋友建立難得的緣分。先用這本小書來證明我們努力的痕跡,並預祝我們都能達成自己的理想及目標。
    喬律師 2014.APR.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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